******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年东营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信息平台和影像云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年东营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信息平台和影像云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024-ZB-BDFW-113-2),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包1主要内容为:(1)建设全市区域影像中心及检查互认平台。(2)建立全市影像检查质控分级平台。(3)建立全市影像检查远程诊断与会诊平台。(4)建立面向患者的数字影像服务调阅平台。(5)通过市影像云平台与未来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6)提供全市影像质控评价平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标包1)。包2主要内容为:院端统一业务协同服务、医疗主体平台互认服务、互认规则统管服务、智能监管分析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标包2)。
1.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划分 | 采购内容 | 框架金额上限(含税,元) |
1 | 标包1 | 影像云平台: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统一的“云胶片”服务; | ******.00 |
容灾云存储:提供省影像平台的备份; | |||
2 | 标包2 | 互信平台:提供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00 |
全民健康运维和升级:卫健委已有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升级和运维; |
注:每个标包选取中标人数量为1个。允许投标人参与所有标包,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包数量1个。即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 ★交付期:标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10日内。标包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日内完成互认平台交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维升级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
1.2 ★质保期:标包1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平台使用(含平台运维质保服务)。标包2互认平台完成交付验收后提供1年平台使用服务(含运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标包划分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 |
1 | 标包1 | 影像云平台: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统一的“云胶片”服务; | 1、CT、MR、PET-CT、DSA、数字肠胃、动态超声、数字病理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3.9元/人/次; 2、CR、DR、乳腺钼靶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1.3元/人/次。 当年支付产生的服务费的50%,剩余费用按照15年(门诊类)及30年(住院类)平均分期支付。若最终用户对此影像云平台停止使用,则剩余年份的分期费用停止付款。 |
容灾云存储:提供省影像平台的备份; | 1、CT、MR、PET-CT、DSA、数字肠胃、动态超声、数字病理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3.38元/人/次; 2、CR、DR、乳腺钼靶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0.52元/人/次。 当年支付产生的服务费的50%,剩余费用按照15年(门诊类)及30年(住院类)平均分期支付。若此容灾云存储停止使用,则剩余年份的分期费用停止付款。 | ||
2 | 标包2 | 互信平台:提供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1、CT、MR、PET-CT、DSA、数字肠胃、动态超声、数字病理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0.55元/人/次; 2、CR、DR、乳腺钼靶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0.18元/人/次。 按照当年产生的业务量进行金额核算,支付产生的服务费,上限71万/年。如若项目可持续运行,保持上限71万/年持续10年不变,10年服务费上限680万。 |
全民健康运维和升级:卫健委已有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升级和运维; | 1、CT、MR、PET-CT、DSA、数字肠胃、动态超声、数字病理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1.8元/人/次; 2、CR、DR、乳腺钼靶检查检验结果(含影像资料)云存储和互认共享服务单价中标金额为0.6元/人/次。 按照当年产生的业务量进行金额核算,支付产生的服务费,上限144万/年。如若项目可持续运行,最终产生年度服务费不足144万的,结余费与下一年年度服务费上限合计作为下一年年度运维上限。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2)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扫描件。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同类项目业绩。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4.2.1和4.2.2,获取招标文件。
4.2.1电子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付款流程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在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期限内,通过“采购文件领取”模板领取文件时自行选择支付形式。
进入电子采购系统,项目申领详情页面,点击支付,待跳转至相应线上支付页面进行支付费用。点击“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支持支付宝、翼支付等支付方式。
4.3 发票领取
步骤1:登陆网站: ******/ebidding/login;
步骤2:首次登陆网址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
步骤3:直接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项目(相应项目下)-立即购买-付款方式(其他)-上传支付截图-提交”;
步骤4: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在“投标管理”-“订单查询”处下载发票。
4.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本项目招标文件纸质版可现场领取或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 检测相关费用:/
6.3 样品需粘贴投标单位名称、对应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清单如下:
XXX
6.4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样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权利。
6.5 如投标人中标,其供货产品质量应等同于或优于投标样品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6 样品具体归还日期及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样品应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样品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如未按要求提交的,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7. 投标人注册
7.1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城东四路96号(软件园二期1号楼)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万科金域中心A座1605室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武二强/苏鹏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真:0531-******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