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更正公告] | HJKY-37-2411-285 | ||
2024-11-10 | 2024-11-15 |
******有限公司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磋商条件
******有限公司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HJKY-37-2411-285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
3.采购内容: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 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十)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磋商。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需提供: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信用信息分类查询”中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3)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选择“刑事案件”,在“案由”中选择“行贿罪”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4.供应商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5.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0日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报名成功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该项操作将影响成交公示的发布,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采购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报价。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的行贿犯罪记录认定查询结果,股权关系证明(可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截图,方式不限),报名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近3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须将现场应提供的资料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经彩色扫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2.获取文件时,采购代理将对本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内容,在相关网站和渠道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获取文件资格。
3.获取文件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文件手续者不受理其报价。
4.获取文件地点:******有限公司。
5.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7.供应商资料合格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由采购代理发放给供应商。
8.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供应商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六、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公开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公开报价******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本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3.采购代理人******银行和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
******银行:济南市市中区农行杆石桥支行
银行行号:******1163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意鹏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系人:刘洪馨 杨明
联系方式:0531-******
电子邮件:******